兴宁讨债公司通过先行调解+简案速裁无缝衔接,依法妥善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高效司法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昔日同事生纠纷 联动调解促和解
左某与刘某原系同事关系。2022年3月至10月,刘某以家中有急事需资金周转为由,先后向左某借款共计11,600.00元,并承诺短期归还。还款期限届满后,刘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左某多次催要无果,遂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诉至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诉调对接人员在繁简分流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属于典型的小额诉讼民事纠纷。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推动矛盾从源头化解,立案庭负责人谷峰专委果断启动繁简分流机制,将案件委托至双台子区综治中心,依托“法院+综治中心”多元解纷平台,由专业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实现纠纷高效处置。
调解员第一时间根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被告刘某,迅速组织双方到调解室面对面沟通。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明晰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与还款责任,充分倾听双方诉求、化解对立情绪。经真诚协商,双方当场达成一致意见:刘某表示其涉及的另一笔工程款尚未到账,承诺待款项到位后,于当年3月中旬与左某共同到综治中心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11,600.00元。
逾期未履再失约 速裁开庭护公正
本以为纠纷就此化解,不料刘某因另一笔工程款未能及时到账,再次未按期履行还款承诺,和解协议未能落地。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讼累,法院依法将该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转入诉讼程序,并依托速裁机制快速排期。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刘某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在综治中心速裁法庭对本案进行缺席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围绕案涉借款事实、证据效力、还款责任等焦点问题全面审查、依法审理,现已依法作出裁判,案件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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