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要债公司审理了一起消费者通过网络直播间购买玉石手镯后,因玉石在品质、色泽、细腻程度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而要求退款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办案法官经过数轮线上调解,案件得以圆满化解,成功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原告乔某在刷某短视频平台时,被某直播间的玉石手镯吸引,主播不仅出示各类鉴定证书,还宣称“假一赔十”,此次为直播间"放漏"销售,市场价值达30多万,承诺手镯若不是籽料可终身包退。原告基于对被告新疆某玉器有限公司的承诺的信任,在客服引导下通过微信转账、银行打款等方式,以人民币148000元的价格购得该手镯。该手镯于2021年8月14日从乌鲁木齐寄达原告处。
数月后,原告发现该手镯存在诸多疑点,如油性欠佳、毛孔过渡不自然,与被告所宣称的和田玉籽料特征不符,遂向被告客服询问。被告坚称手镯无误,拒绝退款,仅提出"回流"处理方案。原告将手镯寄回乌鲁木齐交由被告"回流"处理,但时隔一年仍未售出。此后,原告委托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NGTC)对该手镯进行籽料鉴定。经鉴定,该送检样品不具备和田玉籽料的关键特征,与被告销售时的宣传严重不符。后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退款赔偿事宜未果,原告当即起诉,要求该玉器公司退还购物款,按照承诺如数赔偿,同时提出鉴定费用、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案件办理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与双方深入沟通交流。针对退款金额、“虚假宣传”、鉴定结果存疑等核心争议点进行多次调解,因各方诉求差异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破局,办案法官一方面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类似案例向被告释法,另一方面倾听原告诉求,引导其理性看待赔偿,从“降低双方诉讼成本”出发,提出案件合理分担方案。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原被告双方终于逐步放下对立情绪,达成共识,案件得以圆满调解结案。
直播间购物是现今一种流行的消费方式,但是其具有参与交易主体多样化、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域性、合同格式化等特点,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消费者在观看直播时要保持理性,不可盲目和冲动消费,有采购需求时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用等级和消费评价较高的大型购物平台和网店,下单前应充分了解商品的来源、质量及价格等详细信息,下单后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订单信息、聊天记录、商家承诺截图等,以便日后更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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